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涉農職務犯罪主要發生在基層,涉案幹部級別不高,但造成的損失卻巨大,需從完善法治著手,懲防並舉,“高築壩防貪腐”
瞭望新聞周刊報道,侵吞受災群眾的“救命錢”、虛報冒領騙取補貼款、違規撥付支農資金、巧立名目私分集體資產……《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在廣東多地調查發現,近年來涉農職務犯罪花樣百出、危害巨大,“三農”領域被腐敗侵蝕嚴重。
2008年至2014年11月,廣東檢察機關共受理涉農職務犯罪線索5648件,涉案金額達33億多元,而被立案的5337名犯罪嫌疑人中,科級以下人員占比高達95.86%。
在“基層碩鼠”的背後,本應作為“三農”政策實施者、保障者的鎮街幹部、執法人員和司法工作者,有的選擇“走過場”,不負責任、疏於監管;有的甚至為基層違法者通風報信,成為共同參與犯罪的“保護傘”。
業內人士認為,在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之外,應進一步挖掘基層涉農職務犯罪線索,強化農村基層組織民主監督管理,從制度上壓縮涉農職務犯罪空間,打造覆蓋基層、多方聯動、懲防並舉的“反腐網絡”。
多地農村出現“群腐群貪”
救災扶貧救濟金是農民的“救命錢”。然而,在2013年遭受強台風“天兔”、“尤特”影響的汕尾陸豐市、肇慶懷集縣、韶關樂昌市,卻都發生了基層幹部侵吞救災款、扶貧款的事件。其中,懷集縣藍鐘鎮三戶房屋倒塌的村民本可以領到89320元救災款,該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徐斌卻通過冒領簽名、騙取銀行密碼、要挾索賄等方式侵吞了其中50899元。
廣東省檢察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4年11月,廣東檢察機關共受理涉農職務犯罪線索5648件,2008年立案數量為732件,2014年前11個月就已達到993件。
“‘三農’領域被腐敗侵蝕嚴重,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惠農政策性補貼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問題最集中。”廣東省檢察院反瀆局局長杜言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廣東2008年和2012年兩次集中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但此後涉農職務犯罪人數依然大幅攀升——2008年至2011年,廣東檢察機關每年查辦涉農職務案件600人左右,2012年至2014年升到900人以上。
尤其是惠農政策性補貼領域,在多地出現村班子群腐群貪。“‘三農’工作涉及立項、實施、驗收、監管等多個環節,一般來說單獨實施犯罪難度較高。”中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唐偉源告訴記者,中山檢察機關2012年至今查處的43件涉農職務犯罪中,窩案、串案達39件,占90.7%,“辦一案、帶一串、挖一窩,個別村‘兩委’幹部幾乎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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