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些人,將反腐認為是“政治鬥爭”、“排除異己的工具”,這種心態就更加錯誤甚至是荒謬了。無論是已經被公訴的官員,還是一些落馬貪官的寫的“懺悔錄”,都已經明白無疑地交代了違法亂紀的事實,鐵證如山,不容置喙。
也就是說,反腐從來不是什麼“個人恩怨”。
正因此,我們才說,無論是誰,無論擔任過什麼職務,只要違反黨紀國法,都絕不姑息。在反腐問題上,沒有誰能當“鐵帽子王”。
打破對反腐性質的錯誤認識和錯誤心態,就是要明確一條政治規矩:在思想上、認識上,要自覺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在高壓的反腐態勢下,還有一種灰色心態,認為反腐具有“負面效應”。
2 對反腐“負面效應”的灰色心態
這種效應,習近平在一些場合也論述過,就是“認為反腐敗查下去會打擊面過大,影響經濟發展,導致消費需求萎縮,甚至把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與反腐敗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認為反腐敗會讓幹部變得縮手縮腳、明哲保身,不願意幹事了”,等等。他也明確指出:這些認識都是不正確的。
比如,中國的經濟的下行壓力,一方面受到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影響,而在內因方面,則是受到經濟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產業升級等多方面影響。如果說以往公款消費、公款購買奢侈品等“消費需求”是以腐敗為支撐的話,這種消費也注定是畸形的、不健康的需求。去除這種“拉動經濟”的毒瘤,也是為使經濟更健康、更持久地發展。
而反腐,是不是會讓官員不敢幹事兒、明哲保身?
這需要釐清邏輯。有些貪腐官員,在位時的確稱得上是“能吏”。因此,有一些人也會議論,“做了那麼多工作,就這一點小事就要抓住不放”?
並非如此。
這些官員被查,並非因為做事,而是因為貪腐。同時,他們在位時的“能幹”,很多時候也是憑著游走於灰色地帶、以“擦邊球”甚至是違紀違法方式完成的。查處這些官員,不僅是肅貪,也是對官場政治生態、政治規則的一種重塑
還有一種灰色心態值得注意。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大多數幹部覺得解脫了、身心舒暢,家庭也有親切感了。但也有官員感到“失落”,覺得身上的約束多了,以往的“風光”不再,發出“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慨。
能感嘆“為官不易”,說明以往為官太易。因為現在要求的、提倡的,都是基本的政治倫理。習近平也在談到這種錯誤心態時說:“看來,減少應酬要進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進一步提倡。”
“官不聊生”的說法,事實上也是官僚主義心態在作祟,把自己當成高高在上的“官老爺”,而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作為公僕,就不應該“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表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最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後遺症”,也不能“對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對下吆五喝六、橫眉竪目”,更不能“不給錢不辦事,收了錢亂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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