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才是用的皇權官僚制度成本極高,也難以駕馭。政府官吏長期收入不足,於是貪污賄賂成為他們增加收入的慣常做法。
為了杜絕貪污之風,傳統中國向官吏灌輸為官之道,尤其是維護儒家道德的思想。儒家思想既著重家庭孝悌,也提倡忠君愛國的觀念。可惜,兩種觀念相互予盾,國和家的利益時有衝突。事實上,關愛家人和親屬往往是驅使官吏貪贓枉法的誘因。將家庭利益凌駕於國家之上,至今仍是中國官場貪污問題的核心所在。
由於現代經濟盈餘遠比往昔大,維持中央集權官僚體制的運作也變得更為容易,但這同時也給予官員更多機會貪污行賄,使腐敗之風更加猖撅。
官場貪污成風,主要有三個原因。第一,國有經濟比重愈高,官員挪用公款、中飽私囊的機會也愈大。
第二,國家監管的經濟活動比例愈高,官員濫用權力、假公濟私的機會也就愈多。
第三,隨著舊有經濟行業式微,新興經濟行業相繼冒起,而政府推行各項政策以阻撓或促進這個過程,給予官員更多謀取私利的機會。官場貪污現象可能會遏止或延誤“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的調整過程,從而損害經濟現代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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