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摘要】 “新常態”是習近平提出的一個重要論斷。“新常態”,主要針對經濟領域闡述的,但又絕不限於經濟方面。從經濟出發的新常態走向,一定要求在政治方面有所展現。經濟新常態必然要與政治新常態結伴同行。由習近平倡導和構建的習式政治新常態,使中國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氣象呈現出六大鮮明的特征,即:在政治根本理念方面,賦予了人民主體地位以全新內涵;在政治發展方面,開拓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政治清廉方面,形成了深入反腐敗鬥爭的嶄新格局;在政治民主方面,進一步塑造了協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在治國理政方面,形成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全新布局,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在黨的建設方面,突出了黨的制度改革和全面從嚴治黨,優化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新常態”是習近平提出的一個重要論斷。“新常態”就是已發生或者預計要發生的、注定要成為比較清晰、穩定的新形態,這樣的新形態可以說是一套新理念、新秩序、新規模結構、新體制機制。習近平提出的“新常態”,主要是針對經濟領域而闡述的,但又絕不限於經濟方面。經濟發展涉及到向改革要動力,要求簡政放權,需要制定有效的政策,這些都不能不涉及到政治領域。正因為這樣,從經濟出發的“新常態”走向,一定要求在政治方面有所展現。經濟新常態必然要與政治新常態結伴同行。從現在的情況看,十八大以來的政治面貌已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當前,由習近平倡導和構建的習式政治新常態,使中國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氣象呈現出六大鮮明的特征。
在政治根本理念方面,賦予了人民主體地位以全新內涵
中國共產黨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政黨,從它誕生之初就闡明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之外,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因而,黨把人民置於主體地位,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始終以人民為主體地位,構成了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根本理念。
由習近平倡導和構建的習式政治新常態,當然堅持了人民主體地位這一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根本理念,但更為重要的是,為它增添了全新的內涵。這主要在於,一是提出了“以民為本”的執政新理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眾所周知,黨的十七大已經提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這是著眼於科學發展觀的角度。“以人為本”的“人”是針對著“物”,即不搞“以物為本”、物重人輕。“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主要著眼於人的利益的正當性,並使人和生態環境相協調、和諧發展,解決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現在,我們黨又提出了“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執政新理念。“以民為本”的“民”是針對著“官”,即不搞“以官為本”、“官貴民賤”。提出“以民為本、立法為民”,主要側重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因為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向來強調“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要察視民意、體恤民情。確立“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新理念,更好地解決了官民關係問題。中國自古以來的這種良善的執政觀,也滋養和啟示著今天的執政黨,但共產黨超越了歷史上的執政者,賦予“以民為本”全新的政治涵義,這就是以人民為主體,把人民擺在首位。與“以人為本”相比,“以民為本”的政治意蘊更為強烈,政治色彩更為濃厚。只有堅持了“以民為本”,反映了人民意志、得到了人民擁護,才稱得上真正把人民置於主體地位看待了。二是更加注重民生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三是更加注重開發和增進民智。特別是在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方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要“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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