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的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頻率快?課題報告顯示,2004年以來,按照《最低工資規定》“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各地一般1—2年調整1次,10年間最多調整了10次(北京市)、最少也調整了4次(西藏),特別是2010—2013年間,絕大部分地區每年都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近兩年,經濟下行,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沒有停步。2013年,全國有26個省區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17%。2014年,全國有19個省區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4.1%。相較2011年、2012年20%以上的調整幅度,調整幅度有所下降,順應了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變化。
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增長並不算快
那麼,當前的最低工資標準是高是低?
勞動工資研究所將最低工資標準與城鎮居民低保水平進行了對比。居民低保定位為保障個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資標準除了保障勞動者個人外,還須保障其贍養人口。比較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低保標準乘以就業人口負擔系數,2013年31個省會城市中有20個省會城市在2倍以上,最低也達到1.35倍。這從一個側面證明,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水平基本生活。
最低工資標準也達到了保障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基本生活的水平。城鎮居民消費支出,通常認定為“基本”的,主要有食品、衣著、居住、交通通信4項。各地最低收入戶基本生活支出乘以就業人口負擔系數、再加上個人社保繳費最低額,將其與最低工資比較,2013年25個地區10%最低收入戶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支出之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
不過,最低工資標準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比,增長得並不算快。總體上看,10年間最低工資占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有所下降。考察31個直轄市和省會城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占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從2004年的34%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30.5%左右,最高占比從2004年的50%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41%左右。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劉學民表示,由於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參照的主要是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不好通過國際比較判定占比是否合適。但是,相對比例的持續下降,至少說明最低工資標準待遇受益人群沒有能夠與在崗職工等群體實現同步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