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時常向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人索要錢物。僅十八大以來,他借到北京參加中央全會、“兩會”等機會,多次給趙某打電話,明示暗示讓其送錢。
同樣是在十八大後,王敏多次找山東省某市領導,請其為自己女婿孫某與他人合辦的山東一家置業有限公司弄塊地搞開發。孫某選中該市最好的一塊150多畝的土地。後孫某反悔,違反規定取回了1億多元的競拍保證金。
幾乎崩潰 拳擊腦袋發洩壓力
2005年,王敏結識濟南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趙某,從此拉開了相互利用、權錢交易的“二人轉”序幕。
近十年來,在王敏的力挺下,趙某的生意順風順水,財源廣進。基於為趙某提供了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賄的底氣十足,儼然把趙某當成了自家的“錢袋子”和“提款機”。趙某則對王敏“知恩圖報”,先後向其行賄現金、房產、名人字畫等錢物累計達人民幣1800餘萬元。
趙某被捕後,王敏害怕與其經濟交往被牽出,惶惶不可終日,極度煎熬,幾乎崩潰。他在《懺悔書》中說:“夜夜難以入睡,幾乎天天半夜驚出一身冷汗,醒來就再也睡不著,總想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開會,怕在會場被帶走;上班時怕回不了家;上級領導約去談工作,也怕是借題下菜。開會時在台上坐著,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強打精神撐著;一個人時,唉聲嘆氣,多次用拳頭敲打自己的腦袋,發洩胸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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