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備受關注的“慶安火車站事件”又有最新進展——近日,檢方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在調查、核實大量客觀證據的基礎上,檢察機關認定,民警李樂斌是依法執行公務,在處置此事件中使用槍支依規合法。這一結論,與此前警方公布的調查結果相一致。
5月2日,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火車站發生鐵路警察開槍事件。根據公安部指示,鐵路公安局迅速組成工作組赴慶安指導處置,哈爾濱鐵路公安局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帶使用槍支規範》成立調查組,及時進行了客觀全面的調查,形成了民警使用槍支依規合法的調查結論。
5月14日,警方公布調查結果和監控視頻後,輿情發生逆轉,大多數民眾認同調查結果、支持民警開槍,但依然有少數網民相信境外敵對勢力“槍殺訪民”的謠言,提出視頻是否作假、認定民警開槍依規合法的依據何在、徐純合堵門是否因為“截訪”、20萬元是否為“封口費”等質疑。對此,記者再赴黑龍江慶安,進行實地採訪。
司法鑒定:未發現監控視頻作假
5月14日,哈爾濱鐵路警方通過媒體公布監控視頻後,質疑視頻作假的聲音此起彼伏。質疑者的主要“證據”是,兩組鏡頭中,民警臂章位置不一樣,一個在左,一個在右;徐純合拋摔孩子的畫面經過“抽幀”的特別技術處理,比正常的畫面走得快。於是,一些人就此推斷,事件的真相存疑。
哈爾濱鐵路警方告訴記者,媒體公布的視頻是由調查組提供的,畫面是真實的。那麼,為什麼警察的臂章佩帶在左邊,有的畫面中卻會出現在右邊呢?
綏化車務段技術科微機室技術監督員劉宇峰解釋,這是出於“鏡像”設置的原因。在慶安火車站監控視頻記錄機上,劉宇峰向記者演示“鏡像”現象:在正常的監控畫面上,點擊右鍵,出現“鏡像”選框,選中,儲存,畫面立即左右顛倒。
為了進一步證實警方公布的視頻沒有改動過,劉宇峰選取了一段非監控視頻畫面,調整為“鏡像”後,畫面上的日期反了過來,而監控時的畫面,不管是否選擇“鏡像”,日期都是正常的。
當日慶安火車站5個正常工作的監控鏡頭,其中有一個設置為“鏡像”模式。記者電話採訪安裝調試這批監控視頻的技術人員得知,當時他們安裝調試時,看到畫面清晰就認為行了,沒有注意到“鏡像”這個細節。
“看到網上一些人說警方公布的視頻造假,我們很著急,不能讓更多人誤以為是真的。”現場目擊者中有多名學生,其中一名學生向記者表示。他們說,雖然不知道怎麼從技術層面去駁斥造假說,但媒體公布的視頻與他們所見的現場情形一樣、事實相符。另一名學生還表示要出來作證:“網上的那些人不知道現場情況,就瞎說,讓人感到氣憤!”
目前,司法鑒定機關的司法鑒定結果已經得出。北京網絡行業協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員高磊介紹:送檢的原始視頻未發現剪輯處理痕跡,原始視頻中的“鏡像”(左右反轉)視頻,是攝像機的不當設置造成的;送檢的媒體剪輯視頻與原始視頻中對應部分內容一致,檢驗未見抽幀和時序顛倒處理痕跡;送檢的媒體剪輯視頻中的放大畫面內容來源於原始視頻,且內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