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重點推進海洋行政許可、海洋生態環境、海洋公益服務、財政預決算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要及時、準確、具體。對人民群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覆,並做好相應服務工作。依法公開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徵收、行政檢查等執法活動的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序。對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行政執法行為,各級海洋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保障其依照法定途徑獲得權利救濟的權力。
五是自覺接受監督,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項監督。各級海洋主管部門要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要建立覆蓋沿海各地區、海洋全系統的常態化海洋督察工作機制,對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各級海洋主管部門和海洋執法隊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海洋主管部門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統領,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運用法治思維,提升法治水平,扎實工作,銳意進取,在有力的法治保障基礎上,為實現海洋強國建設新跨越做出更大貢獻。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