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6月23日,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 深圳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呂靜鋒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認定,呂靜鋒涉嫌收受好處費共計600餘萬元人民幣。
呂靜鋒曾經先後獲得過“全國教育改革創新傑出校長”、“深圳市十佳優秀校長”等稱號,甚至在落馬前的幾個月,還獲得了“黃炎培傑出校長獎”。呂靜鋒在職業教育上的成績曾經有目共睹,所帶領的學校也成功申報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
2014年6月30日,呂靜鋒因涉嫌受賄罪,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涉嫌收受一家公司440餘萬元人民幣
起訴書指控,2011年2月,深圳某科技公司老板史某,為了承攬二職校的“校園智能化”項目,專門找到呂靜鋒並送上5萬元人民幣,希望呂靜鋒能多關照,並約定好如果該科技公司中標二職校的項目,會按照項目金額15%的比例給好處費。事後呂靜鋒安排按照該科技公司的條件設置了該項目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部分,從而使得該科技公司在競標中占有優勢,並如期中標了二職校的智能化項目。之後,史某的公司又多次接到了二職校的採購及工程項目等。
據統計,自2011年2月開始,史某的公司在呂靜鋒的關照下總共承攬了二職校17項工程,總金額達2000多萬元人民幣。而呂靜鋒也如約從史某處收到好處費440餘萬元人民幣。
他傾向給誰就是誰的
據悉,呂靜鋒作為校長,無論是在寶安職校還是二職校,校內的各項工程、各份合同,基本上都是他傾向於給誰,那就是誰的。
起訴書指控,在呂靜鋒任寶安職校校長期間,寶安職校想在學校周邊承租幾棟樓房作為學校宿舍,郭某恰巧在學校附近有兩棟農民房,於是就找到呂靜鋒,希望學校能承租他的房子,呂靜鋒沒有馬上答應。後呂靜鋒向郭某提出想借15萬元人民幣,郭某趕緊將15萬元人民幣轉到了呂靜鋒提供的銀行賬戶上。不久,呂靜鋒即安排學校租下了郭某的房子,雙方對這筆15萬元人民幣的“借款”也就心照不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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