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昨天,審計署公布了46個中央部門、單位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據新京報記者統計,這些中央單位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超過142億元。其中,超過7成單位“三公”經費存在問題。
“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降27%
審計還查明,40單位存在轉移、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發福利等現象,共涉及2.54億元;26單位103名幹部被發現違規兼職取酬473.18萬元。
據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介紹,此次審計共對44個中央部門及303個所屬單位,抽查財政撥款預算2213.49億元,占其財政撥款預算總額的41%。結果顯示,這些部門2014年度預算執行總體較好,“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門本級公務用車改革基本完成。
不過,審計報告顯示,36個中央部門、單位均發現了“問題金額”。據新京報記者統計,這些“問題金額”總數超過142億元。其中,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共計近66億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總數超過76億元。
從問題金額總數來看,稅務總局居首,達到了24.31億元;商務部查出的問題金額達到了23.47億元。貿促會、水利部問題金額總額也均超出了10億元。
據悉,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7個中央部門已相繼制定或修訂了32項規章制度,涉及財務預算、政府採購、“三公”經費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監督等多個方面。目前,各部門相關整改工作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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