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國務院今日印發《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完善審計工作機制,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不得設置障礙。全文如下:
《意見》全文如下:
為切實加強審計工作,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維護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加大審計力度,創新審計方式,提高審計效率,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國家中心工作,服務改革發展,服務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正,為建設廉潔政府、儉樸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發現問題,完善機制。發現國家政策措施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維護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發現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隱患,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發現經濟運行中好的做法、經驗和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促進深化改革和創新體制機制。
——依法審計,秉公用權。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敢於碰硬,勇於擔當,嚴格遵守審計工作紀律和各項廉政、保密規定,注意工作方法,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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