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國憲法》規定,國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國家唯一的立法機關,國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構成。與戰前不同,戰後的日本國會是公共說理的地方,國會議員通過國民選舉直接產生,代表國民意志。因此,國會的任何一項決議都需經過充分的討論,由“理”來決定政治的走向,而不應由議席數量的多少來左右政治的趨勢。
基於這樣的認知,在國會參眾兩院圍繞任何一項涉及日本國家和日本國民未來的法律法規,都應該通過說明、審議、辯論來達到最終的目的,即以理服人。眾議院對安倍內閣此次提交的安保法案的審議儘管最終用了116小時30分,超過原計劃的80小時,但根據朝日新聞的民意調查,仍有超過八成以上的日本民眾認為安倍內閣沒有對安保法案進行充分的解釋說明。同樣,NHK的調查結果也顯示,66%的日本民眾無法理解政府對安保法案的解釋。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儘管在安保法案通過前,有日本民眾每天在國會議事堂前抗議,有各界知識精英接連發表反對聲明,有在野黨不斷進行反對阻攔,有新聞媒體持續報道批判,但安保法案竟依然能率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則讓人看到了日本民主政治體制中獨裁的一面——議席的絕對多數可以主導法案的通過、可以壓制任何反對的聲音。
在2014年年底眾議院大選後,由安倍晉三領導的執政黨自民黨與聯合執政黨的公明黨占據眾議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席。因此,雖經過了說明、審議、辯論並最終獲得通過,但表面看起來是眾議院裡一次正常的民主機制運轉,其實質則是對民主精神的褻瀆。所謂以理服人的民主精神蕩然無存,僅剩獨裁下赤裸裸的“以數壓人”。
再者,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應遵循“多數決式”或“協議式”。前者是指在制定法律法規時少數派服從多數派的意志,而後者則是說由多數派制定的法律法規是要兼顧少數派和反對者的意見。安保法案作為一項不僅涉及日本國民未來,更事關戰後70年來日本長期堅持的專守防衛政策的一次歷史性調整,因此理應須經過全體日本國民的充分討論,理應獲得大部分日本國民的認可授權才行。然而,不論是從“多數決式”,還是“協議式”的制定模式來看,執政黨既沒能聽從國民的主流意見,在重新制定安保法案時也沒能兼顧反對黨的聲音。安保法案的通過實際是作為“少數派”的執政黨指導“多數派”的全體國民,“少數派”的執政黨將意志強加於“多數派”國民意見之上的一次荒唐的立法過程。
安保法案將於近期被送往參議院審議,而為了保證安保法案順利在參眾兩院通過,國會多數黨亦將其延期至9月27日。參議院能否制約安倍政權的恣意妄為,值得關注。
戰後70周年的這個夏天對於那些愛好和平的日本人而言將尤為漫長。(觀察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