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的公開報道和龔星太本人向安康市有關部門的公開舉報,華商報記者了解到,龔星太1991年創辦了安康市社會福利工業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到1994年時,該企業資產總額已達200萬。1995年初,龔星太籌建娛樂美食城。當時任公安漢濱分局治安科長的汪明玉托當地人張某找到龔星太,提出要入股50萬元,並擔任董事長,說自己的身份可以為娛樂美食城保駕護航,還能拉來生意。龔星太被汪明玉的承諾打動,同意了汪的要求。
龔星太向華商報記者提供的簽署於1995年底的“娛樂美食城合資經營章程”原件顯示,“安康市社會福利公司娛樂美食城(牡丹歌舞廳)”當時有四個股東,其中汪明玉出資50萬元、任董事長,龔星太為總經理。
按照龔星太控訴材料的說法,1997年8月間,由於股東之間內部的紛爭,汪明玉利用職權,採取不法手段將他趕出美食娛樂城,並非法轉讓了他在美食娛樂城的股份。
龔星太說這自己這些年之所以沉默,主要是因為汪明玉在當地官場多年來的關係盤根錯節,他為自保才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年5月5日,龔星太向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遞交了“參加訴訟申請書”,要求法院確認並從汪的非法所得中返還應該屬於自己的160萬。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