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視察網”建立後,確實起到了不小的效果。據軍政部兵役署《兵役月刊》,1942年12月起,至1943年10月止,僅四川一省,由“兵役視察員”檢舉而被查出的違法舞弊兵役案件,就高達1346件之多。
同年,當局還部署了一系列其他措施,來挽救將要破產的兵役制度。譬如,推行“國民兵身份證”。該證詳細記載了每個國民兵(18-45歲男子)的出身特征,出生年月日、家屬姓名、籍貫、臉型、手指的箕鬥狀況、臉部有無麻子、有無痣、眼睛大小、鼻梁高低等等,均記載在內。目的是堵塞壯丁大量逃跑的現象。再譬如,變更征兵方式,讓每個軍在固定的管區進行兵員補充,征兵、補充、訓練一體化。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該地區的壯丁,被輸送至同一部隊,同鄉情誼有助於減輕其背井離鄉之感,降低逃亡比率;另一方面,部隊在管區征兵自用,也可減少中間環節的弊端。此外,如在縣長的考核項目中,特別加重“兵役”一項的權重、選拔“兵役示範縣”等政策,均在該年推出,略可見當局整頓征兵亂象的決心。
可惜的是,這種“決心”,並不能阻止“征兵”最終墮落成臭名昭著的“拉壯丁”。按當局的宣傳,壯丁從軍,保家衛國,是一種光榮,是每個國民應該享有的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則是壯丁普遍逃亡。本該胸戴大紅花被敲鑼打鼓歡送的“壯丁從軍”,在整個抗戰期間,淪落成了一種你抓我逃的悲慘遊戲。對此,蔣介石曾嚴厲訓斥各級征兵幹部:
“據報各部隊將新兵接收後,仍有用繩捆作一串武裝編押,情同囚犯,民眾觸目傷心,積年累月之兵役宣傳,被若輩一繩一棒掃蕩無遺。抗戰及征募之前途,切受重大之打擊,實堪痛恨!茲特重申前令,嗣後如再有上項情事發生,一經查實,該接收部隊長官及接兵人員,均予依法嚴辦,決不姑寬。”
五大關鍵因素,使抗戰征兵,必須依靠武力“抓”和繩子“綁”
蔣的訓斥雖厲,但整個抗戰期間的“征兵”工作,終究還是只能靠“抓”和“綁”來完成。對於抗戰期間,大後方民眾普遍不願意當兵的原因,曾任軍政部部長的陳誠,有坦誠的反思。陳誠說:
“照道理講,人民受國家的保護,才能安居樂業,一旦國家遭逢危難,人民為了爭取國家的安全,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因而擁護國家的號召,流汗流血,原是義無反顧的事。不過話雖如此,也要顧及一下幾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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