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您的事情,已經不屬於這裡了。按照中央最新要求,您可以選擇訴訟、複議等渠道。”日前,記者來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信訪局,剛進門就看到一位工作人員正在給上訪群眾做耐心的解釋工作。仔細打聽,這位工作人員還是一名律師,旨在運用“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與上訪群眾交流溝通。
變化來自於近兩年來的信訪制度改革,特別是根據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要求,要明確實施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為此,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信訪局專門開設了訪前法律工作室,並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聘請律師前來對每位來訪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經過律師的訪前甄別後,屬於信訪部門受理範圍的,轉由接訪人員接談、受理和轉辦;不屬於的,律師則會進行法律解釋,並引導群眾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律程序處理問題,實現了來訪事項的依法分流。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的變化,只是全國信訪制度改革的一個縮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推進信訪制度改革。兩年來,全國範圍內的信訪改革邁出了堅實步伐。
日前,全國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進會在廣東深圳舉行。與會人士紛紛表示,信訪制度改革喜中見憂,仍需重點突破。
信訪不是啥都能裝的筐
●已有25個中央部委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單”,劃定信訪部門權責界限
丁某1982年從哈爾濱停薪留職後,便來深圳再就業了,可退休時發現因工作調動手續不全,無法領取退休金。為此,他到處反映自己的問題。深圳市福田區信訪局受理丁某的案件後,一邊派人赴哈爾濱調查,一邊又聘請律師分析案情,在確定屬於涉訴案件後便引導其到法院,並成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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