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去年在非法“佔領”行動前發動9月26日衝擊特區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事件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昨日被香港警方預約拘捕及落案起訴,其中黃之鋒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兩項罪名,三人將於下星期三(9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周永康及羅冠聰堅稱不認罪,黃之鋒則避談認罪與否,只稱自己“無知法犯法”,又聲言警方在事後一年才採取行動是“政治檢控”。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本月中相繼接獲俗稱“O記”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電話通知“預約拘捕”。他們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報到,“佔中三醜”之一的陳健民、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等約40人到場,撐黃傘及高呼口號聲援。
黃竟稱衝廣場是“最好決定”
黃之鋒在警署逗留個多小時後率先離開。他引述警方指他衝入“公民廣場”的行動涉破壞社會安寧,故落案起訴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兩項罪名,案件將於9月2日上午9時半到東區法院正式提堂。他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避談自己認罪與否,只稱稍後會在庭上交代,又解釋自己被捕時申請人身保護令,故無需保釋或付保釋金。
有指他衝入廣場前曾表示行動有法律風險,被問及是否知法犯法時,黃之鋒聲言︰“我絕對不同意這個‘知法犯法’的說法,我只不過重申說,我們只不過是返回一個原本2012年、2013年我們都能入去自由集結的地方。”他又聲稱,衝入“公民廣場”是他參與“社運”4年中“最好的決定”,無法理解“走進‘公民廣場’是破壞社會安寧”,更不明白“為何進入只加上圍欄的‘公民廣場’便構成非法集會”。
黃之鋒又聲言,警方在事隔近一年後才提出起訴是“政治檢控”。其代表律師韋智達亦揚言,當局現時才落案起訴是有“政治考慮”,並計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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