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制刻不容緩
面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困境,懷特表示,如今降低債務風險的主要辦法就是加強法律基礎建設。比如加強債券市場的法律基礎。通過引入強有力的集體行動條款合同,澄清同等權益,以及推廣使用GDP指數或可轉換債券。他強調,這一方法必須建立在自願和協商基礎之上,只不過該方法對經濟復甦和可持續增長幫助作用較小。
“每個發達國家都有自己的一部破產法,但卻對主權借款人沒有相應的法律框架。這一法律真空最終導致希臘和波多黎各這樣的主權債務違約事件。”懷特先生呼籲,完善法制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今年9月份,聯合國採取了措施填補這份空白。聯合國通過政府間談判進程,為主權債務重組進程擬定一個多邊法律框架,以改善國際金融體系。這份法律為未來的主權債務契約引入“集體訴訟條款”,即當主權國家發生債務違約的時候,如果絕大多數債權人(通常在70%左右)同意接受債務重組,那麼不願意接受重組的債權人應當服從多數債權人的決定。
然而,在建立國際法律框架問題上,世界上一些重要成員卻顯得很不樂意。比如,由IMF和美國財政部支持建立的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就提出,只要改變債務合同的語言就可以,並不需要建立法律約束。6個投了反對票的國家是:美國、加拿大、德國、以色列、日本和英國。這些國家都有自己的破產法,它們認為集體行動條款也不夠完善,因此拒絕接受。
聯合國的法律框架包括9個方面內容:主動啟動債務重組、主權豁免、公平對待債權人、少數債權人應該聽從絕大多數債權人的意見、透明性、公正性、合理性、可持續性和在談判中必須保持誠信。這是全球主權債務重組法律的雛形,136個聯合國成員國投了贊成票,但以美國為首的6個國家投了反對票。這意味著全球在及時解決債務危機問題上已經形成了共識。然而,雛形法律有了,如何建立一個全球性的破產制度卻非常困難。
近期的一些事件已經證明,缺乏對主權債務重組的框架會帶來很大的風險。比如,波多黎各作為美國的托管地,其政府沒有權利制定自己的破產法,最終債務危機難以得到解決。
阿根廷的情況也很棘手,美國法庭判定一小部分所謂的“禿鷲基金”勝訴,要求阿根廷賠償13.3億美元違約債務。然而,另外持有93%阿根廷債券的債權人都已經於2005年或2010年接受了債務重組方案,同意削減收益並以舊債換新債。同樣,希臘債務違約也是因為缺乏一個國際法律框架,與債權人“三駕馬車”的談判屢次陷入僵局。
主權債務危機已經越來越普遍,過去十幾年內,俄羅斯、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國都曾經發生過嚴重的主權債務危機,其後果往往是通貨膨脹、本幣貶值、經濟蕭條、人民痛苦、社會危機持續等。
懷特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在過去的幾個月裡,金融市場的波動格外引人關注,股市的跌宕起伏也在威脅著全球經濟。如果美聯儲今年底加息,全球經濟特別是新興市場將會面臨大麻煩。”他認為,如果經濟下行使得債務出現違約,將推高主權債務的風險。同時,現在世界範圍內流動性過剩,對於風險的應對能力還需重新評估。因此,預警性需要加強,並且需要找准發展方向。
債務到期不是就歸還了嗎?歸還了不就少了嗎?懷特表示,“事實上,債務規模總是越滾越大,而縮減的可能性為零。更嚴重的是,1980年之後,全球債務的增長速度一直高於全球GDP的增長速度,這就是債務擴張。”
全球債務過高和各國央行大量投放貨幣關係密切。大量投放貨幣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稀釋債務,還有一個作用就是通過製造通脹實現全球財富的“再分配”。這實際是“硬通貨國家”打劫“軟貨幣國家”,富國打劫窮國的過程。毫無疑問,大量投放貨幣、製造通脹的結果實際是使貨幣背後的信用受到嚴重威脅。
就目前情況看,如果資源價格因各國央行大量釋放貨幣而出現暴漲,那麼全球經濟將立即出現“滯脹”。同時,“滯脹”將意味著貨幣變成廢紙,貨幣信用將無信可言。所以,現在各國都不希望資源價格暴漲發生。
懷特表示,即便有了法律約束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減少債務,降低債務風險最終還要靠經濟復甦。然而,全球經濟似乎不會在2016年繼續復甦。自金融危機以來,全球經濟的潛在增長率開始降低,美國的潛在增長率從3%降至2%,中國的潛在增長率也在下降,歐元區經濟依然滯漲。由此可見,未來幾年全球經濟再次陷入危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美聯儲的加息預期又要打亂市場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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