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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務院:支持加工企業創建和收購品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19 10:46:29


  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昨天,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推動加工貿易企業由單純的貼牌生產(OEM)向委托設計(ODM)、自有品牌(OBM)方式發展。支持企業創建和收購品牌,拓展營銷渠道,從被動接單轉向主動營銷。順應互聯網發展帶來的新機遇,實現價值鏈攀升。

  《意見》強調,要遵循始終堅持穩中求進、著力推動轉型升級、大力實施創新驅動、合理統籌內外布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推動加工貿易進一步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一是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發展。二是產業鏈延長,向生產製造與服務貿易融合發展轉變。三是經營主體實力增強,由加工組裝企業向技術、品牌、營銷型企業轉變。四是區域布局優化,逐步實現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和境內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長動力轉換,由要素驅動為主向要素驅動和創新驅動相結合轉變。

  《意見》提出了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四大任務:一是延長產業鏈,提升加工貿易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二是發揮沿海地區示範帶動作用,促進轉型升級提質增效;三是支持內陸沿邊地區承接產業梯度轉移,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四是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意見》要求,要深化加工貿易行政審批改革,建立加工貿易新型管理體系,優化監管方式,加快推進內銷便利化,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要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慣例的加工貿易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營造有利於製造業發展的輿論環境。要從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設公共服務平台、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強化地方配套和部門協作等方面加強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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