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聽到前妻與他人通電話內容曖昧,33歲的穀某持剪刀將對方扎成重傷。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穀某有期徒刑5年並賠償前妻醫療費等7萬餘元。
去年7月12日晚上11點,穀某在其前妻徐某位於通州區某村的院內,因聽到徐某與他人通話曖昧,遂持剪刀將她的頭、面、胸等部位扎傷,致徐某顱骨骨折等損傷。後徐某求饒並跑去後院姐姐家。案發後,穀某明知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直至被抓獲。經鑒定,徐某身體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
徐某稱,事發當晚,她在家裡打電話,聽到院子裡有響動,後見穀某拿著一把剪刀進了屋。穀某說聽見她給別的男人打電話,就用剪刀扎她。徐某搶剪刀未果,跑到了姐姐家躲避。徐某的姐姐證實,徐某和穀某於2014年9月離婚,2015年5月穀某又搬回徐某家。但一個月後,兩人又發生糾紛,穀某又搬了出去。
穀某供述說,他和徐某離婚後還住在一起,案發前兩人鬧了別扭,他搬去了同事家。去年7月12日晚10點,他回到徐某家中。在正房門外,聽到徐某在屋裡打電話,內容曖昧。生氣的穀某回到廂房,拿出一把剪子去找徐某,並用剪子往徐某臉上亂扎。因徐某用雙手抵擋,剪刀都扎在了她的頭部和頸部。後徐某反抗著從床上坐起來,穀某又扎在她的胸部和腹部。事後,穀某交代,聽到徐某說了軟話,他就跑到後院去,用剪刀朝自己的脖子扎了一下。
庭審中,徐某向穀某提出了8萬餘元的索賠金,穀某表示認罪並願意賠償合理損失。法院認為,穀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穀某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候處理,如實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穀某有期徒刑5年並賠償徐某醫療費等共計7.3萬元。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