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需要向省教育廳申報,並由省廳派專家組考察,最後給出一個全省排名。然後,再根據省里的結果向教育部申報,填各種材料,過了形式審查,教育部會派專家組進行實地考察,回去還要投票,達到一定比例才能獲得更名機會。”伍敏告訴記者,大學更名的準備工作複雜且瑣碎。
但就是這些在“更名高校”看來嚴苛的規定,在一些公眾眼中卻依然“程序欠缺規範”。
“高校更名應該有一套嚴格的規範程序。比如,事先當事學校或地方政府要對此進行充分的研究論證,做好公示和意見收集等工作,然後再上報教育部批覆。教育部批准前,也可以通過媒體公示,廣泛徵求意見,再下文批覆。”瀘醫事件爆出後,就有網友支招稱,如果有這樣規範的程序作保障,高校更名後涉嫌侵犯其他院校權益的事情,就能大幅度避免。
高校更名的利與弊
雖然僅僅是幾字之易,但在伍敏及其同事眼中,卻是翻天覆地的變化。“雖說學校的級別沒有提高,但發展空間明顯擴展了,招生規模擴大、經費增加,就連教師的職稱數量也明顯增加。”
“其實,按理說,我們這樣一所專業院校更名成大學,沒有必要。但實際上,這些動作我們不得不做。”伍敏解釋說,“為了學校,為了老師,也為了學生。”
“不管叫學院,還是叫大學,最關鍵的是讓辦學質量隨著更名有所提升。”北京某高校教師楊帆說,如果高校只是一味通過迎合考核指標獲得更名權,用“大學”的名頭給自己貼金,而不是在學校內涵質量提升上下功夫,最終只能“大而無當、名不副實”。
雲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羅志敏指出,在當前高等教育大眾化的背景下,用人單位更傾向於從有名望的大學里選人用人,家長和學生也因此把校名看得很重,如認為“大學”要比“學院”好。在這種社會氛圍下,高校自然都希望擁有一個能擴大社會影響力的名字。“從以往經驗來看,這被普遍認為是拓展高校發展空間的一條捷徑。如高校尤其是一些地處地級市、位置偏遠的學校可以由此獲得更多、更高質量的生源,得到更多、更便利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等。”
“僅就高校更名而言,媒體乃至教育界大都持一種批判的態度。但在我看來,合理、正當的更名,不僅是高校辦學自主權的一種體現,也是內力與外力共同作用的自然結果。”羅志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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