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預防也有查處,起到了標本兼治的作用。”謝春濤認為,“史上最嚴”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申報,不僅查的力度比過去大,而且查出來後有實在的追責,沒人敢不當回事。
北京、貴州、海南以及雲南等地還將正科級幹部也納入個人事項申報範圍,汪玉凱認為,“這意味著反腐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從抓重點到全覆蓋,不等‘蒼蠅’長成‘老虎’再打。”
“每年申報一次,不僅可以使組織掌握情況,也給領導幹部及時提醒:你得經得起查。”謝春濤認為,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成為“反腐利器”的關鍵在於查處“動真格”。
中組部已經明確,將採取加大推進信息化建設力度,提高信息查詢效率和質量等舉措,繼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做好抽查核實工作。
專家認為,從趨勢上看,不斷完善的各項舉措正為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體系構建框架,也在為進一步實現信息向社會公示準備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