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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受審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近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4月至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楊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產品經銷、獲取開發項目、工作調動、職務升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79.2765萬元。可以說,在1998年至2012年的長達14年時間內,楊剛的生財之道從未暴露,可見其將罪行隱藏之深。
據法制晚報記者(公眾號:觀海內參guanhaineican)注意到,自十八大以來,被判刑的官員中,還不乏這樣人,藏得很深,並且有的人不是一種孤立的存在。他們不是立黨為公,而是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形成“共腐關係圈”。
法制晚報記者(公眾號:觀海內參guanhaineican)梳理發現,在23名被判刑的省部級官員中,經法院審理查明犯罪隱藏時間最長的5人分別是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重慶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栖偉、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等人。
陽寶華
貪了18年被發現 被網友評為“壞人變老了”
法制晚報記者(公眾號:觀海內參guanhaineican)統計,經法院審理查明陽寶華的犯罪時間最長達18年之久。有的網友甚至認為陽寶華是典型的“壞人變老了”。
2014年5月26日,中紀委公布,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於2015年7月14日,公開審理。
檢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被告人陽寶華利用擔任湖南省岳陽市委書記、長沙市委書記、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助理、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妻曾壽濤、其子陽昀、其妻弟曾雲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56萬餘元。
曾先後擔任過湖南衡陽市長、書記,以及10年的湖南省紀委書記的楊敏之,一直以說真話、辦實事著稱。而陽寶華曾是楊敏之在衡陽任職時的得力下屬。據南方周末報道,楊敏之曾向媒體表示過,“無法想象陽寶華是怎麼成為貪官的”。可見陽寶華將自己的貪污行徑隱藏的多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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