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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孱弱的女性權益催生了囂張的違法行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01 17:24:04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近日,河南商丘尚博學校的一份“奇葩”合同被曝光。合同顯示,如果教師在上學期懷孕導致下學期不能繼續工作需承擔其他老師的代課費和招聘費共2000元,該校校長確認了上述規定,稱合同是自願簽訂的,老師可以生完孩子再回來工作。(2月29日澎湃新聞網)

  單從該校校長對媒體的回應看,學校規定女教師的懷孕時間似乎有著“天經地義”的理由:一方面,該校為私立學校,學校的一切事務完全可以自立規矩,容不得他人說三道四;另一方面,合同白紙黑字,且雙方都是在完全自願的前提下簽訂的,現如今又拿合同說事,當初幹嘛去了?這樣的詭辯邏輯看起來好像是那麼回事,但仔細推敲卻不難發現,它不過是學校揣著明白裝糊塗的自說自話罷了。

  我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單勞動合同和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而在產假方面,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這樣描述的: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並享有98天產假和相應的生育津貼。商丘尚博學校以“自己是私立學校,頻繁更換老師對學生不好”為由擅自規定女教師的懷孕時間,單方面剝奪女性教師的產假權及生育津貼,已嚴重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

  儘管該校的違法行為已板上釘釘,但相關負責人在回應外界的質疑時卻是振振有詞,這鮮明對比中透露出來的無理與蠻橫,著實讓人五味雜陳。於常理而言,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其不但應為外界樹立起遵紀守法的榜樣,更應該把尊重勞動者權益當成自己應盡的責任。但現實裡,該校卻是憑借自己“私立學校”的身份另立規矩,亂扣工資,給社會樹立了一個惡的示範。

  學校的違法之舉讓人不恥,但比這更寒心的,是那些與學校簽訂合同的女教師,她們在簽訂合同前和學校拿合同對她們進行處罰後,都沒能意識到自己正當權益的被侵犯,更沒有通過正當的法律渠道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她們最大的反抗,就是在微博曬曬照片、發發怨氣。這沉默中折射出來的女性就業地位孱弱,又何嘗不讓人揪心。

  事實上,用人單位不尊重法律法規肆意侵犯女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並非個案。在一些私營企業特別是以農民工為主的企業裡,女性的權益更是弱不禁風,她們沒有起碼的休假權,沒有最基本的尊嚴保護。而若職工要求獲得這些,那麼,等待她們的便是被解雇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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