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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電子商務法草案稿已形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11 11:05:42


 
  信息保護既抓源頭也靠監督

  置身於大網絡、大信息時代,用戶的個人隱私往往自身難保,網購、海淘更是個人信息洩露的主要渠道。面對鋪天蓋地、不知來源的垃圾信息推送以及潛在的詐騙風險,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又該如何保障?

  實際上,針對消費者隱私洩露問題,國內已出台過相關的法規辦法。去年“3·15”,由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經營者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將受到處罰。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江蘇省副主委、河海大學副校長陳星鶯建議,應加強對數據源頭的管理。他表示,應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建立電商監管平台及數據庫,建立組織機構代碼、個人身份證的電商實名認證制度。此外,他還鼓勵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發布對電商品牌和電商的專業信用評價,用口碑和信用形成誠信交易的生態圈。

  洪濤則建議,除了要給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加密之外,電商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商品質量問題、商家失信情況以及消費者維權等信息也要及時公開、交換和共享,形成多方監督,共同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事實上,業內一直呼籲應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進程。但在薛軍看來,完全可以利用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契機,把個人信息保護所涉及的主要問題予以規範和明確,這也能為《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提供經驗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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