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要“輕”立法重監管
談及電子商務,就不得不提跨境電商。實際上,在《電子商務法》草案中,就設有專門針對跨境電商的一個章節。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專家均表示,對於跨境電商的立法不應過於細致,制定出一系列原則性的法律即可。
薛軍認為,因為跨境電商所涉及到的部門過多,目前主要是通過法律來確定一些協調機制等內容,可以說是一個框架。“電子商務立法的層級比較高,不太可能規定得過細,而在跨境電商方面,更需要海關、稅務、檢驗檢疫等多部門互相協調。”薛軍說。
“由於跨境電商的發展是日新月異的,創新能力和變化也無確定軌跡可循,”商務部電子商務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委員趙萍說道,正因為如此,這方面法律的制定也無法特別具備前瞻性。相對的,為了不給跨境電商套上沉重的枷鎖,鼓勵跨境電商能夠自主創新發展,與之對應的法律盡量規定一些原則性問題即可,因為通過事後監管同樣可以達到把控和約束的目的。
而在洪濤看來,有關跨境電商方面的立法不能只著眼於國內,同樣也要跟國際上的相關法律進行對接和適配。“跨境電商經常會涉及到雙邊及多邊的貿易規則,因此,新的法律既不能和現行的法律在實質內容上產生衝突,同時也要嚴格執行國際貿易通用的法律和規則。”洪濤說。
(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