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全國人大代表被控為尋求連任送錢
起訴書顯示的14名行賄人中,包括兩名曾經的全國人大代表,分別是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安安和益陽森華林業公司所有人何運才。
公開資料顯示,王安安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還擔任益陽市工商聯副主席、益陽市女企業家協會會長等職務,並榮獲湖南省道德模範榮譽稱號。檢方指控,2011年至2012年期間,馬勇承諾支持其連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兩次收受其人民幣3萬元、美元1萬元。這兩筆賄款均系2011年3月和2012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第四次、第五次會議召開期間,馬勇在其所住的國誼賓館收受。
公開資料顯示,何運才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二屆湖南省人大代表。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3年期間,馬勇受何運才所托,為何經營的公司謀取利益,並承諾支持何連任全國人大代表,共13次收受何運才錢物。何運才曾連續兩年送給馬勇兩套熊貓金幣,還曾送過一套“一代天驕”金幣,加上另外3根金條,何運才共送給馬勇的金子共808.18克。
三名官員被控行賄,其中一人落馬、兩人升遷
起訴書顯示,益陽三名官員為了職務升遷,也曾向馬勇行賄,該三名官員分別為:2015年8月初落馬的沅江市市長肖勝利、時任大通湖區常務副區長的梁成立和時任安化縣縣長的楊光鑫。
據起訴書指控,馬勇為沅江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肖勝利(另案處理)在職務升遷上給予關照,2013年至2014年期間,4次收受肖勝利所送人民幣13萬元。2011年至2013年期間,馬勇接受梁成立的請托,在梁成立職務升遷方面給予關照,3次通過李萬新收受梁成立所送人民幣2萬元。2012年,馬勇妻子李萬新接受張之望和楊光鑫的請托,為楊光鑫職務升遷請求馬勇予以關照,後李萬新接受張之望所送美元1萬元,並將此事告訴了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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