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了一份《關於進一步規範電視劇及相關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劇中不得插播廣告及節目,不得宣傳炒作“完整版”“未删減版”“被删片段”等概念。消息傳出,引來網上一片熱議。(4月27日中國青年網)
與“分分分,學生的命根”相似,“廣告廣告廣告”,確鑿也可稱之為一些電視台和視頻網站的創收“法寶”。不過,人們或還記得,其實早在2011年,廣電總局就曾下發規定,要求從2012年1月1日起,每集電視劇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可顯然,其後的遵照和執行情況並不令人滿意。
電視劇播出中間不得插播廣告,這無疑是一項得到絕大多數觀眾真心支持與認可的管理規定。但近幾年來,這項“遊戲規則”已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輕視和挑戰。且不說進入時下的一些商業視頻網站,想要不受“插播”影響地完整看罷一集電視劇,幾乎已經很難如願;而尤其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今年2月27日舉辦的全國電視劇行業年會上,各大電視台在分組討論中,一度傳出力推要恢復電視劇中的插播廣告。
從現在的情況看,恢復“劇中插播廣告”的訴求,並沒有得到廣電總局的支持。但也有種聲音稱,“市場的歸市場”,總局以行政命令來干預廣告播放的具體形式,好像也不見得太妥當。對此觀點,我卻很不以為然。因為,劇集是劇集,廣告是廣告,你在播放的時候自然不可“一心二用”,或是總想著“魚和熊掌兼而得之”。換言之,讓觀眾在收看電視劇時,冷不丁地常常會被廣告“撞了一下腰”、分了一陣神,那就無異於是種缺乏誠信的“欺騙營銷”了。
不怕“插播劇集”,就煩“插播廣告”。的確,作為廣大的電視觀眾,當然也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想要從電視台或商業網站上看些電視劇,就該“配合”著忍受一些廣告時間。但這不並等於說,“白吃的”就可以是“胡來的”——特別是時下的一些視頻網站中,短短的一集電視劇,往往會插入兩三次的廣告騷擾和停頓,那就太顯煩人甚至是“坑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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