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可以播,但從維護人們的收視習慣、確保劇情的相對完整來說,動輒打斷觀眾思緒的任性插播,確實需要監管部門的強力干預、明令禁止。否則的話,沒有規矩,豈止是難成方圓;久而久之,極有可能會變得屢破底線、以至於泛濫成災了。有人擔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樣一管,會不會真的管成了“廣告中插播電視劇”?我看這倒純屬杞憂,倘若誰去這麼“惡搞”的話,豈不等於將觀眾推給了別人?
劇中濫插廣告既是一種“欺騙營銷”,更像一種“竭澤而漁”或“飲鴆止渴”。有道是“好飯不怕晚”,應該說,對於真正的精彩劇集,人們是願意候上一點時間看看廣告、提供支持的;但是,如若貪心不足,總要把一集電視劇“割”成一段段地“奉獻”於眾,恐怕只會讓電視劇的吸晴作用越來越低,進而走入乏人關注的“死胡同”。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