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寶義認為,房產一直是我國居民最重要的投資渠道,根本原因在於它的“保值性”。如考慮進“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因素,那麼房產的折舊速度將大大超過從前。假設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要很高的費用續期,則房產將從“保值產品”變成汽車一樣的“貶值產品”,對於保護居民財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均有不利影響。
張寶義認為,除70年產權住宅之外,還有大量建設在綜合用地上的50年產權住宅。由於業主此前對土地使用期限問題並不關注,這些期限不同的住宅在價格上相差不大。如因土地使用權續費問題致使期限較短住宅價格“憑空下降”,對於這些業主而言顯然有失公平。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薛克鵬認為,若土地使用權到期需“高價續期”,隨著土地使用期限減少,銀行也會降低對房屋抵押價值的評估,對金融系統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高價續期”同樣存在現實操作難度。上海中原地產高級研究員盧文曦認為,隨著近十年來房價的快速上漲,房屋價值與業主的可支配收入已不完全匹配。若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支付“房價三成”甚至更高的土地出讓金來續期,絕大多數家庭將無力繳納。且房屋的產權屬於業主,地方政府不可能因土地到期而剝奪房屋產權,真正落實起來難度也很大。
破解“70年大限”需頂層設計
專家普遍認為,有恒產者有恒心,土地問題事關國家根本。相關部門必須在堅持土地國有制的基礎之上,加強頂層設計,實現依法治國與民眾參與相統籌,群眾切身利益與國家長遠利益相統籌。
薛克鵬認為,當前各界對於“70年大限”的困惑和擔憂,最直接的原因在於《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該如何續卻沒有細則。在加強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既要堅決維護和落實物權領域的立法成果,又要對相關成果的模糊之處進行建設性的修補,使改革持續深化,法制更加健全,從根本上解決各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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