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2013年11月28日,唐山港的巡邏船“港巡001號”與一艘外籍貨船發生了碰撞,巡邏船上5名唐山港保衛部海勤人員4人死亡一人受傷。“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從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停止私自租用不合格船舶從事港內巡邏的行為,同時對雇傭的船員加強教育培訓。”河北海事局在2014年的事故調查報告中說。不過,該局在最終下發的《水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裡並沒有提及唐山港。
2015年部分死者家屬以“2013.11.28唐山港集團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名義報案。
日前,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唐山市公安局海港經濟開發區分局已經立案並開展調查。
根據此前河北海事局的事故調查報告,唐山港內發生碰撞的巡邏船“港巡001”,在取得《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後,船體經過改造,未向當地機關申請船舶檢驗,未取得船舶國籍證書及其他有效證書。
3年前的撞船事故4人死亡 警方立案
6月1日,河北樂亭農民李敬仁又一次來到了唐山市公安局海港經濟開發區分局,他們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走進了這裡的大門口,只記得最近的一次是5月27日。
民警告訴他們調查已經有了一些進展,但是還需要一段時間,並向他們確認了立案時間——2016年3月9日。
自2015年7月27日以“2013.11.28唐山港集團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的名義報案以來,李敬仁和同伴等人一直在焦慮中度過,民警的告知讓他們看到也許未來還有點奔頭,自己這麼長時間的努力沒有白費。
事情要從更早的2013年11月28日的一起撞船事故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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