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省份曾設廉政賬戶,6省份撤銷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全國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17個省級紀委設立或者曾經設立過廉政賬戶,主要集中在兩個時間段,第一次是2000年廉政賬戶首次出現後多地開始湧現;第二次是2011年之後,山西、湖南等地開始設立。
不過,近年來,陸續有省份宣布撤銷廉政賬戶。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除貴州以外,黑龍江、甘肅、內蒙古、四川、福建等省份也宣布撤銷了廉政賬戶。
近日,四川省紀委監察廳下發公告,要求從7月15日起,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統一撤銷廉政賬戶,餘額移交同級財政,上交國庫。公告稱,廉政賬戶在一定歷史時期,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廉政賬戶存在的問題也日益顯現。
據媒體報道,甘肅省的廉政賬戶經歷了兩次設立和兩次撤銷。
甘肅省紀委第二次撤銷廉政賬戶的官方解釋是,“隨著反腐倡廉各項法規的日臻完善,根據工作形勢的發展,省紀委決定撤銷在全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各個儲蓄網點設立的‘581’廉政賬戶。”
●內蒙古 2001年設立
要求實名制上交
●甘肅 2001年、2004年設立
設立前兩個月入賬170萬元
●寧夏 2001年設立
上交賬戶視為廉潔自律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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