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1
廉政賬戶設立初衷是什麼?
2000年初,浙江省寧波市率先在全國開通“581”(諧音“我不要”)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專用賬戶,之後不少地方將其視為反腐倡廉的創新舉措,紛紛效仿建立“廉政賬戶”。
據了解,設立廉政賬戶的目的在於給黨員幹部提供一個將收受的“不便退回”“無法退回”的現金、有價證券等上交的綠色通道。黨員幹部可到紀檢監察機關指定的銀行將賄金存入廉政賬戶,繳款後由銀行提供專用賬戶的“繳款回執”,凡持有該賬戶“繳款回執”的,可視作主動拒禮拒賄。
然而,廉政賬戶從設立時就存在一些爭議。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介紹,反對者認為,設立廉政賬戶是為腐敗脫罪,減輕罪責,開方便之門。“其實,在特定的條件下設立廉政賬戶有一定必要性,將其作為反腐敗的一項輔助策略,考慮現實具體情況,可以用比較小的代價將反腐敗進行到底。”
追問2
廉政賬戶的錢去哪了?
記者注意到,各地的廉政賬戶設立之後“效果”都不錯。據統計2015年初,廣東省2014年各級廉政賬戶入賬6500多萬元;而湖南廉政賬戶2014年一季度收到上交紅包303萬餘元。
“廉政賬戶”收繳的錢最後去了哪裡?記者發現,根據各省規定,最後基本都交由本省財政部門管理。
如江蘇規定,廉政賬戶資金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財務部門管理,定期全額上交同級財政。
但是,任建明指出,如果使用和定位不當,廉政賬戶就會變成腐敗行為減輕罪責的灰色地帶,不老實的人反而得到便宜,最後會受到批判和詬病。此外,廉政賬戶本身不夠透明公開,很多人上交的錢可能是匿名,即使不是匿名也未向社會公開,自身存在比較多的缺陷。加上目前中央政策,讓很多地方撤銷了廉政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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