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3
撤銷廉政賬戶如何反腐?
任建明表示,廉政賬戶不是防止腐敗的工具,而是腐敗發生之後,給人們一個機會。比如有些情況下不得不收賄賂,包括受到威逼、顧及面子等情況。
他認為,廉政賬戶取消後也有更好的赦免政策,比如地方可以制定量化明確且公開透明的政策,作為反腐敗工作的一項補充。“從寬處理的政策應該滿足‘3+1’的條件,‘3’包括時間界限、態度是否主動和情節是否嚴重,‘1’則是腐敗的過程必須公開。”
除此之外,任建明表示,反腐敗不僅要打擊腐敗行為,還要清除腐敗的文化,應該透明公開、實行問責,進行體制創新,對集權壟斷現象進行有效監督,從源頭上防止腐敗。
自2013年12月1日起,內蒙古要求實名制上交。任建明稱,實名制公開上交比廉政賬戶要進步,不過除了實名,還要講清錢是怎麼來的,包括是否涉及牟取利益、濫用權力等都要講清楚,後續的這些工作比較重要。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