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雲南省大理州巍山縣委常委、副縣長楊利軍不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導致多個分管部門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多發,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這是雲南省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領導幹部加大追責力度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雲南省各級黨組織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狠抓《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和《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的貫徹落實。採取層層簽訂責任狀,開展提醒談話、簽字背書、述廉述責等辦法,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大理州出台《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明確了黨委、紀委工作職責,並提出了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6種情形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6種情形。昆明市西山區推進領導廉政約談常態化、規範化,並為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統一配發《黨風廉政建設約談記錄表》,建立起廉政約談“明細賬”,把“一崗雙責”擰緊壓實。普洱市出台了《開展“強監督、嚴問責、促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用強力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到位。
1至6月,雲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165名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廳局級1人,縣處級47人,鄉科級及以下117人。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