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頭蛇貪心不足症結何在
“我的地盤我做主”,在於凡身上表現得尤為明顯。東灘村一些村民說,於凡平時為人比較霸道,在村裡說一不二,沒人敢挑戰他的權威,就連黨支部書記都要“讓他三分”,基層黨組織幾乎被他“架空”。
“基層社區村組幹部職務雖小,但權力不小,特別是近年來在新城建設、舊城改造等領域,涉及投資金額大、工程項目多,面對巨額利益誘惑,往往鋌而走險。”雁塔區紀委宣教室負責人趙澎濤分析說。
記者還發現,村幹部貪腐現象,儘管程度不同、手段不同,近年在基層卻有一定普遍性,有的甚至存在“延續性”。去年陝西省延安市紀委查明,延安市吳起縣白豹鎮許岔村原支部書記張生有違規為家屬和他人辦理低保,在管線建設工程中收取好處費;偽造學歷證書取得村醫資格,騙取村醫補助金。許岔村原黨支部書記許憲銀,挪用徵地補償款。許岔村原黨支部書記劉勝寶,現任黨支部書記史紀昌等人,在本村管線工程中收受好處費。
“為什麼一些基層幹部,尤其是村幹部會出問題?說到底和個人的素質分不開,在很多方面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沒有真正把自己看作人民群眾的公僕。”陝西省石泉縣池河鎮黨委書記胡先武說:“加之前幾年監督、管理也不到位。有的人就認為,當村幹部劃不來,要麼就利用手中的公權,多少要撈回來一點。”
對此,陝西省漢陰縣澗地鎮黨委書記馮尚生表示,在一些地區,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幹部的報酬過低,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當村幹部至少要具備三點,張口能說,遇到複雜的問題能處理,在村裡有較高的威信。因此村幹部可以說都是村裡的‘能人’,一年掙五六萬元,是很輕鬆的。”馮尚生說:“但被選為村幹部後,只有一兩萬元,還要辦公、坐班。報酬和能力不成比例,他難免就會心理扭曲了,人家找辦事給送點,他就感到滿足。”
全國政協委員戴秀英認為,導致部分村幹部貪腐的主要原因,一是民主選舉被扭曲,農村家族勢力左右著民主選舉,個別村幹部憑借家族勢力,“稱霸”一方;二是村務不公開或公開走過場;三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缺乏監督制約,權、錢、賬一人獨攬居多;四是村級領導素質偏低不團結居多,導致村民得不到實惠,怨聲載道,上訪告狀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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