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誠實守信的中介和從業人員,在辦理房源核驗、合同網簽、代辦貸款、涉稅業務時,將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務;相關部門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將優化檢查頻次;各地在選擇中介運營管理政府投資的公租房時,將優先考慮誠信中介。
對違法違規的中介和從業人員,有關部門將通過信息共享,對嚴重失信行為採取聯合懲戒措施,將嚴重失信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其從事各類房地產中介服務;對中介作出的違法違規決定和“黑名單”情況,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對嚴重失信中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從業人員等,將聯合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