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培訓時派人陪讀
2014年11月6日至15日,陳雪楓在參加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第7期省部級幹部黨性教育專題培訓班期間,違反中組部關於“不准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規定,安排秘書丁某、市委副秘書長董某等人陪讀,產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共2.6萬餘元,公款報銷。2015年9月,陳雪楓在鄭州市金水路附近的私人會所,接受某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
>>查處情況
經查,陳雪楓搞團團夥夥、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為謀求職務升遷在民主推薦中拉票,違規插手原任職單位人事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在國企改制中不正確履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涉嫌失職瀆職犯罪。
案例
3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省長穀春立
花費34萬長期住酒店
穀春立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穀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級幹部周轉房的情況下,長期占用長春市樂福大酒店1間客房,房費共計34.38萬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穀春立3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私人會所安排的宴請。
>>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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