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昨天,佛山出台《關於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嚴懲違規銷售行為的通知》。該通知指出,未拿到預售證,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這意味著佛山市場上常見的“擠牙膏”式的銷售方式會被叫停。
該通知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佛山市發展改革局、 佛山市工商局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聯合發文。
該通知再次強調了預售商品房時,必須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同時,通知強調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同時,有關部門將加大對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已經取得預售許可,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對外公開銷售或未將全部准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以及故意採取畸高價格銷售或通過簽訂虛假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等方式人為製造房源緊張的行為,嚴肅查處,並根據《佛山市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記分標準”第26條“因違反政策規定,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和責令限期整改的”,扣誠信分10分。
這意味著,在佛山市場上經常存在的限量供應的“擠牙膏”式銷售方式,被喊停。
另外,如果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誠意金、預訂金、VIP卡等任何形式收取或變相收取購房預定費用的,一經主管部門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需立即清退所有收取的費用,未清退完畢的不予受理辦理預售許可的申請或暫緩辦理預售許可。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