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強化監測檢查
(十七)健全落戶統計體系。加快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統計指標,準確快捷反映各地區兩個指標變動狀況,並列入國家和各地區統計公報。(國家統計局牽頭,公安部參與)
(十八)強化專項檢查。對各地區非戶籍人口特別是進城農民落戶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2018年組織開展對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情況的中期評估,2020年進行總結評估。(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
(十九)強化政策效果。對國發〔2014〕25號、國發〔2016〕8號等國務院文件已明確的相關配套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在2016年底前出台。採取自我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動態調整完善政策,強化政策實施效果。(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強化審計監督。將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情況和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情況納入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範圍,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有關部門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審計署牽頭)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型城鎮化建設各項相關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力度,切實抓好本方案實施,確保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來源:中國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