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環節治山寨
加強專項治理、傳播安全意識,針對農村食品小作坊、小超市等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的確賣過‘康帥傅’和‘粵利奧’”,說起“山寨食品”,望奎縣某村食雜店的王老板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也知道那東西沒有品牌的好,可進貨時便宜,別人都進,要是只有我進貴的,誰還來我這買東西?”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流通環節,部分農村地區仍有一些小作坊、小商販進行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的“五無”食品及“山寨食品”等的生產和銷售活動。
“與生產環節一樣,流通環節的監管難題也在農村。我們監管時重點針對食品小作坊、小超市、農家樂、小餐飲、小攤販,並將農村地區食品流動攤販或向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供貨的游商納入食品安全監管範圍,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行動,”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處劉偉東說,“這一年來,我們定期通過宣傳培訓、現場觀摩、示範店創建等形式,規範生產經營者的採購活動。”
“我也是慢慢地才知道這些東西的壞處,不再進貨了,可不能做那害人的買賣!況且現在村裡越來越多的人知道這些是對身體健康有害的食品,沒人買了。”王老板說。
“現階段的嘗試的確有一定成效。但也需認識到,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是長期累積形成的。”東北農業大學食品學院教授許曉曦認為,“若想真正解決農村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做到雙管齊下,一方面通過增強宣傳力度,給村民普及食品安全的知識,讓大家意識到山寨產品對身體健康有嚴重的危害;另一方面,需要控制商販的進貨渠道,避免商販從不正規的批發市場進貨。”
除此以外,相關專家也提醒,食品安全風險的多樣性、影響因素的複雜性,決定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內涵不僅僅是單純的監管執法,“社會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等各方面都應積極參與到食品安全社會共治中來;每名消費者都應成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監督主體,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使危害公眾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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