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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日报) |
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59歲現象”,反映的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35歲現象”,則折射出“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這兩者看似不同,其實殊途同歸。
近日熱播的中紀委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披露了中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撈油水”的手段——將工作秘密拿來做交易,令人震驚。
現年37歲的袁衛華曾是家鄉的高考狀元,北京大學法學院高材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入中央紀委機關工作。他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曾立過功、受過獎。在他眾多違紀行為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故意洩露案情,以案謀私。尤為典型的是,日前被“雙開”的原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就請過袁衛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表等,打探自己的一些問題線索。對於黃興國的“需求”,袁衛華都一一奉告。袁衛華的洩密,除了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還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審計報告、調查報告等,甚至幫審查對象一起分析情況,出謀劃策。為此,他大收大量財物。袁衛華違法行為如此惡劣,情節如此嚴重,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為什麼他如此順風順水令人羨慕的人生軌跡,還要一面反腐敗,一面在腐敗呢?袁衛華人生軌跡令人深思,其身上暴露出的幹部腐敗“年輕化”問題,更值得警惕。
近年來,各地職務犯罪“35歲現象”屢見不鮮。1993年,35歲的邱曉華出任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和新聞發言人,後又成為國家統計局局長,不到一年就鋃鐺入獄;復旦大學研究生李向雷,不到33歲即擔任廣東省公路局副局長,當時是全國最年輕的省公路局副局長。但他從擔任局長職務的第二年便開始收受賄賂,最終走上犯罪道路。清華大學研究生、生於1980年的的肖明輝,工作兩年後即被提拔為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副局長,2012年,年僅32歲的他因收受“好處費”1611萬元,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這些“青年才俊”的垮塌,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認為“政治是虛的,理想是遠的,權力是硬的,票子是實的”,於是“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錢就圖”。就如袁衛華在專題片中說的,“因為我當時對自己仕途的發展是一種比較快速的規劃……如果順便能生活更好,那就是最好的結果了”,顯然,這是一邊把當大官作為人生追求,一邊又想發大財。專題片評價說,正是在這樣的畸形的、扭曲的人生觀的驅使下,曾查辦過多個大案要案的袁衛華最終走上一條無法回頭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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