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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居者有其屋”。房子是很多人的夢想。
春節這個節點,政知局不用猜也能想到,還在觀望樓市的人不少。很多人都想低價買房,但抄準時機成功低價買房的人很少。
有些人不用看時機,也能低價買房,當然,他們當中的不少人最後為此付出了代價。
這次,聊聊官員低價買房這事兒。
哪些官員低價買房?
在中央紀委官網上以“低價買房”、“低價購房”等為關鍵詞來搜索,能找到為低價買房付出代價的那群人。政知局搜索公開報道發現的更多,上至部級下至科級,利用手裡的一點權力低價買房的不少。
部級的比如天津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尹海林,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呂錫文從相關企業低價購買了多套住房,第一次購買完之後,她覺得可以為自己的家人再購買一套;第二套買完之後,她又覺得可以再要第三套,依然是低價;第三套之後又有第四套、第五套。
廳局級的很多,比如《檢察日報》1月26日最新披露的河北省廊坊市原副市長肖雙勝。這位被指善於協調的副廳級官員,5年間通過協調關係、協調工程、協調項目、協調官位受賄1763萬餘元。幫忙協調的好處之一,就是低價買房。
再如浙江省金華市原副市長朱福林,這位副廳級官員以投資房產為“愛好”。他從購買小商鋪、集資房開始,慢慢涉足商品房、高檔別墅,從金華本地買房開始,慢慢發展到杭州、上海、海南等地。通過“借用車輛”、“訂房炒房”、“低價買房、高價賣房”、“轉讓預期投資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賄,千方百計規避“風險”。
甚至還有中央紀委的局級官員牽涉於此。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羅凱,從有關開發商手中先後低價購買了四套住房、兩間商鋪。
處級、科級當然也不少。比如江蘇泰州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局長趙鳳琴,這位副處級女幹部以低於市場價兩千多元的價格購買共749多平方米的門面房。科級的比如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建審處工程驗收科科長餘某然,他此前被指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負責田廈翡翠明珠花園消防工程的驗收過程中給予關照,之後以低價購房的形式收受田廈公司賄賂款80餘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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