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政治保障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反對和根治腐敗,是具有特殊意義、特殊內涵的治國理政活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迎難而上,堅定不移反對和懲治腐敗,取得了重大成效。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腐敗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實踐表明,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堅決反對和防止權力腐敗,既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又是我們黨有效治國理政的基本政治保障。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黨紀與國法的關係。法律與紀律的關係,對於共產黨員來說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的底線,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履行的義務。但是僅僅做到這一點還不夠,黨員、幹部除了自覺遵守法律,還必須嚴守黨紀。因為我們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的先鋒隊性質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也必須嚴於國家法律。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破”與“立”的關係。所謂“破”,就是要堅定不移開展反腐敗鬥爭,徹底破除蔓延於各個方面的潛規則。所謂“立”,就是要加強黨內各項制度建設,立明規矩,彰顯制度的權威,通過制度治黨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讓潛規則在黨內以及社會上無立足之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當前尤其要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應使黨員、幹部深刻認識到,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有力保障著我們黨的治國理政實踐,確保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包心鑒: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