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蘋果的軟硬件一體化戰略,使其成為一家封閉特性顯著的科技企業,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會有誰否認,App Store是蘋果推出的極為成功的開放作品,它真正築造了秩序和流動並存的軟件生態。
而騰訊和蘋果的衝突,則體現在雙方對於“內購”界定的分歧,根據App Store的營運規則,在應用內兌換虛擬物品及服務的消費行為,均需通過App Store的交易渠道完成,而微信公眾號的讚賞功能,則繞開了這項明文規定。
事件原委並不複雜,兩家公司亦都堅持了各自的原則:騰訊不願讓蘋果的支付工具替代哺育多年的微信支付,而蘋果則履行約束權力要求微信解決問題,於是最終微信選擇遵守規則,拿掉微信iOS版的讚賞功能。
當結構清晰的仲裁結果被加以2700億美元市值和7400億美元市值的摩擦背景之後,事情的走向頓時變得群情汹湧而詭譎荒誕。
有人說,這是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上的又一次傲慢行徑;
有人說,這是壟斷結出的惡果,是自主權丟失之下的受制於人;
有人說,是微信日漸侵入蘋果的領地,導致蘋果是在設障報復;
還有人說,搞不好有一天,我們也會面臨在微信和蘋果之間“二選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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