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覺得這是一個特別好的教育契機,便對兒子說:“如果想得到同學的認可,要靠你長時間的努力和積累,讓別人佩服你。”
吳女士的兒子想了想似乎明白了,說:“我下回應該給同學帶一個學期的零食,這樣就能把‘一道杠’換成‘兩道杠’了。”
看過《人民的名義》的人可能會覺得,吳女士兒子的故事沒有“小皮球”的典型。
劇中,“小皮球”在學校闖了禍,“已經兩次踢壞了學校的玻璃”。反貪局局長侯亮平奇怪,“小皮球”為什麼要在教學樓踢球而不去操場?“小皮球”的回答是“隊長不讓上” 。“小皮球”在隊裡只是個替補隊員沒有上場的機會,而且這個替補的身份也是花了15元買來的:給隊長10元、副隊長5元。
戲裡的“小皮球”在學校的生存方式更加“赤裸裸”,但是,現實生活中真實發生的故事卻更加生動和令人深思,“我們總是希望孩子看到通過辛苦努力獲得成功是那條最正確的路,但是他們卻選擇了最省力氣的‘拿好處交換’的那條路。”吳女士說。
一旦這種思維方式形成,很多事情就可能變了味道。
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的專家李玫瑾曾經這樣說過,孩子的教育問題說到底是成人社會的問題。
家住北京回龍觀的田先生是一個三年級孩子的家長,他的孩子今年順利當上了班幹部。在為女兒慶祝的時候,田先生心裡總有一點小別扭。原來田先生女兒所在班級的班幹部基本都是老師指派的,並不是同學選出來的,而大多數班幹部的家長都是家委會的成員,“家委會本身事情比較多,給孩子一個班幹部,算是一種補償吧!”
家長用自己的付出換孩子的前程,老師用孩子的前程換家長的付出。成年人之間的這種把戲在孩子面前上演,孩子自然會看得明明白白。
“你記我的名字我也記你的名字”,權力是用來彼此傷害的
其實,“小皮球”和吳女士的兒子是類似的,他們都是用錢或者“好處”去換取對自己有利的機會。而“小皮球”的隊長則是用權來換取利益。
在學校裡,老師對於孩子來說則象徵著絕對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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