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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村支書拿工程當搖錢樹 支持違建多次索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8 10:23:39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身為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卻長期打著為村裡辦事的幌子,想方設法大肆斂財、魚肉鄉裡,被村民稱為“村霸”。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法院以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胡妙孩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對涉案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涉案被挪用且尚未退還的資金依法予以退賠,返還被害單位。

  拿工程當“搖錢樹” 

  2003年,當時還是永康市唐先鎮大後村一個普通村民的胡妙孩,因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滿釋放後,胡妙孩於2005年憑著花言巧語騙得村民的信任,當上了大後村村委會主任,2011年又當上村黨支部書記。沒過幾年,胡妙孩便露出了貪婪的面目。

  2008年,胡妙孩在明知村民胡某無綠化工程資質的情況下,私自把大後村小學的綠化工程指定給他施工,並指使胡某偽造工程招投標文件和虛高的報價表,把原本只需7萬元的工程“造”成了15萬元。事後,胡妙孩與該小學校長應某(另案處理)分掉虛報多出的8萬元錢。

  2010年11月,胡妙孩未走招投標程序,獨自決定把村裡的自來水管道工程給承包人林某承建,但要求林某拿出10%的工程款作為自己的回扣。工程完工後,林某從工程款中拿出6萬元錢給了胡妙孩。

  同時,胡妙孩還強攬工程,巧立名目占有村集體資金。大後工業區至東永二線屬於鎮級工程,本應由鎮裡通過招投標程序找有資質的工程隊承包修建。但在鎮裡還沒有組織招投標程序的情況下,胡妙孩就私自組織人員對該道路強行施工。2011年9月15日,因鎮裡無修路配套資金,胡妙孩決定從企業收取部分贊助,後又以墊付修路資金為由,指使村出納施某將村集體資金80萬元轉入自己賬戶占為己有。

  2012年8月6日,胡妙孩又指使出納施某從村經濟合作社賬戶中取出26萬餘元存入自己的賬戶。

  “支持”村民違建,從中多次索賄 

  2005年,胡妙孩把村裡的兩塊地非法賣給兩個村民,並在明知該二人違章修建的情況下,支持二人在該土地上建房。事後,胡妙孩仗著自己幫忙建房的“功勞”,要求二人替自己擔保貸款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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