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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富權:陸委會組織改造法制化“有辣有晤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3 14:44:37


 
  馬英九離開陸委會後,雖然歷任陸委會主委都不是由“行政院”副院長“高職低配”兼任(張京育是“行政院”“政務委員”調任,但“政務委員”是部長級,不像大陸的國務院國務委員是屬於“副國級”,因而是屬於平調),但仍保留一個主委為“特任”副主委,亦即陸委會擁有兩名正部長,顯得比其他更重要的部會還要“特殊”。現在,“組織法”(草案)倘獲得“立法院”院會通過,其組織架構就像其他部會一樣,是兩名政務副主委,一名常務副主委。雖然都是簡任第十四職等(即副部長),但有所不同,前者是政務官可以隨時調派教授、黨工之類出任,與政黨以至是主委“同進退”;但常務副主委則是文官,只能是由編制內公務員出任,即使是再次發生政黨輪替,甚或不是政黨輪替,只不過是“總統”、“行政院長”更替,也不會連同政務官“一鍋端”。這就將能維持陸委會的業務延續性和穩定性。

  當年馬英九之所以“屈就”陸委會特任副主委,是因為在陸委會成立之前,馬英九是陸委會的前身--“大陸工作會報”的專職工作人員,較為熟悉兩岸事務的情況。其實,馬英九在出任蔣經國的秘書時,就奉蔣經國之命,研擬了開放老兵赴大陸探親的“穎考專案”,從而打開了兩岸交流的大門。

  陸委會“正規化”後,可能會給對岸提供一個機會,就以陸委會是如同“交通部”、“經濟部”那樣的行政機關,因而不再給予提供“優惠待遇”,大陸的媒體在報道陸委會時“恢復”加上一個引號,或不直接報道其稱謂,而是“台灣方面主管兩岸事務的行政機構”。而且,要恢復與國台辦的直接聯繫機制,可能就將會更困難了。就像馬英九當政之前的“從事同一項工作卻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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