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網評:租房“賦權”須防“並發症”
來源:東方網 作者:盤和林 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租房者的利好不斷。廣州市“租購同權”後,無錫28日發布“租房可落戶”的新政,引發社會關注。記者發現,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其中,把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範疇成新趨勢。業內人士認為,若租房不能落戶,租購同權便無從談起,租房落戶有助保障租賃群體權益,更多城市或跟進。(中新網,7月29日)
筆者認為,為租房賦予入戶、入學、就業、就醫、養老等市民化權利是大勢所趨,一個租房“賦權”時代即將來臨。但也要注重防止“賦權”過程中的一些“並發症”,如要妥善處理好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賦權”所帶來的公共服務能力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增加等問題,尤其是要警惕引發租金非理性上漲(暴漲),避免發生“租不起房”的後果發生。
實際上,現在租房已不是討論該不該“賦權”的問題,而是一個“必答題”“必選項”,這是因為:
一是對高熱不止、價格畸形的住房銷售市場進行釜底抽薪。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只要有成熟的住房租賃市場,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對購房的剛性需求。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長期得不到市民青睞,就是因為我國戶籍、醫療、教育、就業、養老等市民化權利幾乎都是與住房產權緊密捆綁在一起的,要想享有這些市民化權利的唯一途徑就是買房。因為,結婚房(子女入學等是重要考量)、學位房、落戶需要有自己購買的房子等,成為購房剛需的重要支撐力量。“租購同權”(不僅僅是入學)必然分流相當一部分住房的購買力。
二是在高房價背景下,推動農村戶籍進城加快我國城鎮化建設的現實之需。之前,購房入戶是城市化的唯一選擇,各地政府紛紛鼓勵農民工進城買房。但這一輪房價暴漲之後,對於農民工、甚至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高不可攀的房價已經嚴重阻擋了他們進城的腳步,但租房卻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為此,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曾先後下發《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兩個文件,規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採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這也是無錫、鄭州等多地推“租房落戶”的政策依據。
三是人口高度流動的社會,租房的群體越來越大,這是我們公共服務的“短板”,是到了必須“補短板”的時候了。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有專家預測,未來3-5年,中國將有約2億人進入租房市場,未來10年,租賃人口近2.3億人,到2030年,租賃人口達到2.7億人。毫不誇張地說,對租房“賦權”事關億萬民眾的“獲得感”,也是避免引發子女入學難等社會問題之需。
不過,租房“賦權”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我們必須注意在平權過程中的三大問題,否則有可能導致各種“並發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