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選拔人才的組織人事制度
在組織人事制度方面,中國可以做到更大程度上的選賢任能。事業成敗關鍵在人的思想,在中國政治文化傳統中源遠流長。中國古代就有“治國之道,務在舉賢”“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難致治”的說法。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中國政治中的一種深層次的文化心理,從百姓到幹部在心理上都認為治國必須靠人才。像西方那樣,能言善辯就可以競選當總統,與中國政治文化並不相符。在中國,整個國家從上到下大致建立了一整套可以被稱為“選拔+一定形式的選舉”的組織人事制度。幹部晉升必須經過初步考察、徵求意見、民調、評估、投票、公示等嚴格程序。在今天全面從嚴治黨的背景下,幹部選拔任用的條件和程序更為嚴格。
中國這種人才選拔制度與西方模式根本不同。從中國的視角看,一個政權的性質及其合法性,應該由其實質內容來判斷,這種實質內容就是能否實行良政善治,能否擁有勤政能幹的領導人,能否使多數民眾有獲得感。根據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的民調,在2016年受訪的中國民眾中,高達82%的人對國家發展方向表示樂觀,這一比例遠遠超過其他參與調查的國家。儘管中國的選人用人制度還存在諸多不足,但它確實在選拔人才方面發揮了帶動中國發展的作用,並實際地改善了大部分百姓的生活水平。
中國最高領導機構的候選人幾乎都有長期擔任地方領導或其他相應工作的歷練。在中國,即使治理一個省的工作,對主政者才幹和能力的要求都是很高的,因為中國一個省的平均規模幾乎是歐洲四五個國家的規模。很難想象,在中國這種用人制度下,能力低下的領導人能夠進入國家最高領導層。
有人迷信西方選票選人的模式。但實際上,西方的這種選人模式有可能讓不合格候選人出局,但也很可能選不出真正能力強的人。從西方選舉實踐來看,一方面真正有才幹的人可能沒有機會或不願意參加競選;另一方面,政府官員的任命受到“政黨分贓制”影響。選舉獲勝的國家首腦會用一些職位來回報競選“金主”或關係密切者,這就會根據政治利益而非能力來任命公職人員。政府官員中許多人沒有太多從政經驗,有的甚至將家人任命為政府高級顧問,富人當政的現象也廣受批評。然而,中國選賢任能的政治傳統,追求選拔出盡可能卓越的領導人。這在實踐中當然有很大難度,但中國共產黨通過不斷創新,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漸完善人才選拔體制機制,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糾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的選人用人偏向,著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優化選人用人環境,出台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等。這種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選出執政能力強的領導人與確保不合格候選人出局的結合。
中國制度的優越性還體現在很多方面。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國的制度優勢和制度潛力將不斷得以發掘,中國人民的制度自信將日益增強。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