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稅制度成熟的國家,個稅起徵點已經與CPI漲幅等經濟指標掛鈎,實現指數化、動態化調整。比如,德國的個稅起徵點每年微調一次,以保障公眾收入不受影響;美國歷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稅。提高個稅起徵點,實行綜合徵稅體制還利於民,已成社會共識。有關部門顯然不能對民眾呼聲視而不見,只談稅收增長成績,避談減稅、退稅還利於民。
稅收的功能就是調節社會成員收入二次分配,稅收政策具有天然的公平特質。如果有關部門在取得稅收佳績的同時,順應民意,落實一些減稅措施,提高個稅起徵點,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將房貸、教育支出等項目納入個稅抵扣範圍。實現稅收加減法同步運算,不僅有利於促進堵漏增收,也有利於減輕低收入者稅負。適當放緩稅收增加的速度,或許更具說服力。 |